反家暴法实施半年遵义发出第二份“保护令”

来源:遵义晚报
作者:董彬 阚晓云 段波 杨溢
2016/10/21

  日前,桐梓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案件,并对遭受家暴侵害的张某实施人身安全保护,发出该县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反家暴法实施半年来,我市继赤水后发出的第二份保护令。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沈某多年前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后沈某开始酗酒,且酒后易发脾气、乱砸东西,并对张某实施暴力。双方亲属及社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多次对沈某进行劝解和法制教育,每次酒醒后他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真心向张某悔过写保证书,但一旦喝酒,他就不能约束自己的言行,并未停止对张某实施家暴。为此,今年9月19日,张某向户籍所在地的桐梓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与沈某离婚。

  然而,就在诉讼开展期间,沈某酒后依然我行我素,造成张某左手受伤,头发大面积脱落。为此,张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法院调查,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保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庭审中,面对张某被伤害的照片及物证,沈某羞愧难当,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

  据悉,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在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家务事”已有法可依,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该法在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亮点,它对受害者来说是“护身符”,而对于施暴者来说则是“紧箍咒”,为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司法救济渠道。一旦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被申请人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作者:董彬 阚晓云 段波 杨溢 来源:遵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