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六盘水盘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德发的带领下,县法律援助中心、红果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来到石桥镇人民政府,向该镇六科村勒沟村民组的谭国龙等59户农民转送了由六盘水市中院作出涉案金额近八佰万元的终审裁判文书。
六科村系盘县石桥镇下辖的一个行政村(属于原乐民镇辖区),是该镇的重点产煤村寨,乐民镇大田煤矿就是位于该村的煤矿之一。2012年以来,该煤矿因煤炭生产导致了六科村勒沟村民组部分地质沉陷和59户村民房屋受损,在镇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的基础上,县乡两级政府多次组织协调未果,59户村民以纠纷未能解决而群体性多次上访。
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10月,协调专项法律援助经费,安排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将该涉及群众多化解难度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引入司法程序。
红果法律服务所,自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以后,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班,以财产保全为突破口,远赴湖北荆门、武汉等地查询相关责任人的财产,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在县政府的协调下,县法院作出了59户村民免于提供诉前财产保全同值财产担保和缓交诉讼费的决定。2015年10月,提起了诉前财产保全,而后,县人民法院作出了900万元的财产保全裁定。2015年12月,正式提起诉讼,2016年3月,县人民法院对59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金额8346729.65元。一审判决送达后,对方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9月6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民事判决。
当天,向村民转送了六盘水市终审判决文书以后,59户村民又与红果法律服务所就今后的案件执行签下了强制执行委托书。因之前对煤矿及相关责任人提起的诉前财产保全涉及的账户,已经被县法院依法予以冻结,这59户村民的合法权益将很快得到实现。(作者:张文冰 来源:贵州司法行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