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召开司法确认兑现会现场
2016年8月26日,独山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知悉“在水一方”小区153户业主与贵阳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山分公司之间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多年来一直到县相关部门上访,考虑到纠纷涉及人数较多,属于群体性纠纷,如解决不到位,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赴州、进省上访,从而造成我县社会的不稳定发生。
对此,独山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在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牵头与县房管局、县发改局、百泉镇调解委员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共同联动参与了纠纷的化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补偿协议,并现场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

部分业主代表领取款项现场
目前,贵阳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山分公司已经按照司法确认裁定书全部履行补偿义务,该群体性纠纷的联动化解,既彻底消除了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赴州、进省上访因素,也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商的相关行为。
今年以来,该县人民法院始终加大对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化解矛盾纠纷的宣传工作,同时强化内部工作机制,使司法确认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在进行司法确认的202件案件中,主动履行义务194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双提升”工作和我院的社会公信力。(记者 李浩 来源:法治贵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