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盘水市纪委下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通知》,制定“四项措施”,规范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以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建立专项台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处置扶贫领域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门管理。市、县(特区、区)纪委和乡(镇、街道、社区)纪委(纪工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做到有反映必受理、必登记、必查核。市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及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实行重点监测。市纪委在每个县(特区、区)选择2个乡(镇、街道、社区)作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重点监测点,由委局联系县区领导联系监测点工作,带头下访,强化监测点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纪委对重点监测点的信访举报线索及时研判并进行查核,要求涉及扶贫领域的重要舆情、重要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3天内逐级上报。
落实限时办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般在两个月内调查完成;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要说明原因并按程序报批,不得无故拖延办理时间,或久拖不办。明确查核工作责任,按照“谁查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查核工作层层把关,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确保查核质量。
严肃进行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适时进行跟踪问效。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徇私枉法、弄虚作假,或者在查核工作中存在推、拖、拉等不作为、慢作为的,或者营私舞弊、假公济私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查实一起、通报一起,点名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来源:六盘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