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偏方,它很“刑”
病急切勿乱投医,所谓的“偏方”不一定是良方,更可能是害人的“毒方”,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可能带来追悔莫及的牢狱之灾,张某某的经历,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张某某是一位农村老人,文化程度不高,一生围绕着家庭和土地,很少外出,为人朴实却也容易轻信他人,比较迷信民间偏方。2024年,因身患疾病,在家人的陪伴下,她前往云南省某医院就诊。在完成检查、取药后走出医院大门时,遇到一名陌生男子,该男子主动搭讪、拉家常,很快博得了张某某的信任,当得知张某某身患癌症、时常疼痛来医院检查后,男子自称“懂医术”,声称有一个祖传偏方能治此病,并神秘地告知该偏方需要“罂粟茎秆”作为药引子。深信不疑的张某某,最终以2000多元的价格,从该男子手中购买了5副中药和一些罂粟种子。
回到家后,张某某将罂粟种子小心储存,待到开春时节,她满怀着“治愈”的希望,将这些种子撒在了自家楼顶上。日子一天天过去,种子慢慢发芽、生长,张某某期盼着奇迹降临,然而,她等来的不是病痛缓解,而是法律的制裁。
2025年3月10日,盘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在利用无人机对辖区进行巡查时,发现了张某某家楼顶异常种植的植物,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确认并铲除了张某种植的罂粟苗。经现场清点,罂粟苗数量高达1000余株。张某某随即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立案侦查,后案件被移送至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对张某某进行了详细讯问,并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普法教育:明确指出罂粟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食用罂粟制品极易成瘾,不仅不能治病,反而会严重摧残身心健康,破坏免疫系统,加重原有病情。在检察官的教育下,张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且系初犯,依法对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的量刑建议。2025年5月9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种植!身体不适务必相信科学,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坚决抵制毒品犯罪,共同守护无毒家园!
一审:孙慕
二审:张春艳
三审:田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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