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一品·法营同行】司法“加速度” 暖“薪”护民生
6月10日,盘州市人民法院两河(开发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成功调解4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涉案金额24.02万元,及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5月8日,本案中被告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合同,将某办公楼装修工程发包给被告某建筑公司施工,被告某建筑公司将部分装修工作分别分包给四原告施工。2019年初,四原告施工完毕,并就工程价款与被告某建筑公司进行结算,而被告某建筑公司因无力向原告支付款项,遂与被告某科技公司签订《代付协议书》,约定由被告某科技公司向原告代付农民工工资共计40.92万元,并约定支付期限,逾期未支付的,将以所剩尾款按月利率1.5%的利息计算支付。但该代付协议签订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某科技公司才于2024年3月1日向原告出具《办公楼装修项目民工款支付计划》,明确欠付原告等人农民工工资金额,并承诺付款期限。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项。四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案件受理后,两河法庭迅速启动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耐心细致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积极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明确告知责任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其严重后果,并讲述农民工背井离乡、辛勤劳作的艰辛以及他们对家庭的责任和担当。经过调解,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四原告撤回对某建筑公司的起诉,并由被告某科技公司分三期于2025年12月31日前付清四原告所有款项共计24.02万元。
此次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成功调解,是盘州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下一步,盘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农民工案件的审理力度,加强与劳动监察、工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欠薪问题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审:孙慕
二审:张春艳
三审:田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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