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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法院持续发力守护绿色盘州

2025年06月09日 10:30 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法治意识,6月4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盘州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人流如织的盘州市胜境广场,干警们通过发放资料、法条解读、现场答疑等方式,讲解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同时,还着重宣传了塑料污染的影响及总结塑料污染的必要性。

  盘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2025年,到妥乐千年古银杏风景区开展法治宣传及千年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次,组织周边村寨村支书、村民代表召开院坝会,现场宣讲了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二是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受理涉环境保护类案件4件2单位8人,审结3件2单位5人。其中,盘州市某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王某、吴某非法采矿罪一案,判处该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三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李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三是延伸司法触角,厚植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发布《盘州市人民法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明确列出7种触犯法律的严禁行为,并在妥乐古银杏保护区设置司法保护告示牌。邀请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一起到妥乐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知识科普讲解,现场发放《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禁止行为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

  下一步工作中,盘州市人民法院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审判队伍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用好司法建议制度,推动环境资源保护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巡回审理、法治讲座、法庭开放日等方式,提升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树立起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动员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审:孙慕

  二审:张春艳

  三审:田建红


作者:杨兰兰 江奎 编辑:孙慕 编审:田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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