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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他人手机后将钱转走?构成犯罪

2025年03月19日 02:10 来源: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某日,李某某在盘州市某乡镇公路边捡到被害人遗失的手机,后李某某发现该手机随手滑动就能解锁,李某某随即打开手机登录被害人微信并反复尝试支付密码,因被害人支付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李某某最终成功试出密码并将被害人微信钱包内的钱转走两千余元。被害人补办电话卡后即发现微信钱包内的钱被转走,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民警根据转账记录中收款人的身份信息锁定李某某。李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归还了手机、钱款,取得被害人谅解。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某在捡到他人手机后,在失主不知情且没有给付意思的情况下将微信钱包内的钱转走,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李某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依法进行处理。

  检察官提醒

  失主手机微信钱包内的财物也属于“他人财物”。在捡到他人手机应立即上交公安机关,千万不要见钱眼开,随意转账,否则即构成犯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更不要心存侥幸,需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当下,您瞧,民警根据转账记录里收款人的身份信息不就让李某某落网了吗?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审:孙慕

  二审:张春艳

  三审:田建红


作者:林敏 编辑:孙慕 编审:田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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