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谋新篇 检察奋进正当时——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研究制定部门落实“三个管理”实施办法
2025年02月26日 01:30
来源: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工作质效。近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制定了《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落实“三个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计二十条,聚焦业务重点与难点,明确了《办法》实施的目的、原则、案件质量管理等要求。通过制定奖惩机制,提高干警工作动力,促进“三大检察”业务质效提升。用好大数据模型、人工智能,注重人才培养,打造专业团队。
《办法》要求,以业务管理为抓手,注重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掌握当前工作动态以及下步工作的谋划安排。以案件管理作为落脚点,对案件受理、分配、办理流程、办案期限等全方位跟踪监督。以质量管理作为生命线,注重案件办理的审查,通过交叉互评的方式,区分不同评查结果,将评查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推荐依据。力求精细化办案效果,注重案件办理的规范化,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
下一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结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紧盯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办法》规定要求,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强化部门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纪律要求,更好履职尽责。
一审:孙慕
二审:张春艳
三审:田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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