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毕节】法治护航百里杜鹃高质量发展
百里杜鹃管理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牢牢把握“景区+生活区”“居民+游客”两条路径打造法治旅游新业态,以法治护航助推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同时,盘活法治乡村、法律服务、多元调解、法治保障等工作举措,把执法、普法融入旅游经济发展各个环节,落细落实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各项任务,用法治之力护航百里杜鹃绿水青山。
自法治毕节示范创建以来,景区累计开展各类执法活动4000余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800余场次,覆盖71个村(社区)10万余人。排查调解矛盾纠纷60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规范性文件审核率达100%,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市级及以上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为60.56%,覆盖5个重点旅游村(社区)。
依法为盾,做生态优先的“护航员”。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出台《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通过立法把加强和推进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保护作为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印发《百里杜鹃管理区贯彻落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单位和部门,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条例》相关规定落地落实。印发《〈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行政事项任务分解表》,对有关行政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确保各项行政事项具体到各职能部门。印发《〈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目录》,涉及的行政处罚裁量权11项,明确违法性质及违法情节、裁量基准、实施主体和承办单位,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执法为矛,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政府各类行政行为,积极科学依法民主决策,严格法律顾问决策参与,强化执法检查,确保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防范化解矛盾。
履行法定职责,畅通“居民+游客”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开展行政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服务景区旅游。始终以法治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景区违法乱建、天价游、强迫消费等行为,进一步提高百里杜鹃旅游服务能力,营造乐居、乐玩、乐游新景象。
普法为绳,做依法兴旅的“牵引人”。加强法治文化打造。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域社会治理示范项目、基层立法联络站、市县共建法治文化阵地等为载体,将法治元素融入旅游景点,通过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文化墙等法治阵地打造,实现“法景”与“美景”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法旅融合”宣传品牌。加强旅游法治宣传。通过群众会、板凳会、院坝会、田坝会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小分队”深入鹏程、普底、金坡等核心景区,走进景区景点商铺、个体工商户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题培训,向游客及群众送去“法治营养餐”,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健康的旅游氛围。
以法为尺,做依法治旅的“先遣队”。抓服务提升。在普底、金坡景区建立百里杜鹃旅游法庭法官联系点,在杜鹃花节期间提供法律服务,接受旅客法律咨询,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切实改善游客旅游服务环境。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建立“法律服务流动站”,走进集市摊贩、景区景点、群众家里、田间地头宣讲法律知识,深入村寨点对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着力增强群众及游客法治意识。
抓纠纷调解。积极探索以司法所、乡综治中心为枢纽,村(社区)综治中心为基础,法律明白人+网格员+联户长及行业性调委会为支撑的大调解网络,对景区山林权属、经济纠纷、游客诉求等全过程联动处置和跟踪问效,实施网格化矛盾排查预警化解制度,把大调解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相融合,分类化解各类涉旅矛盾纠纷。(来源:毕节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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