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法治贵州网 > 法治人物

王金米: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

2021年06月01日 05:42 来源:罗甸县司法局

  她肯吃苦,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她严守规定,严格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她爱钻研,化解矛盾有理有据;她心系群众,为民提供便利法律服务……她,就是罗甸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王金米。王金米先后担任过龙坪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上,她都能恪尽职守、辛勤工作,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热情抛洒在她所钟爱的司法行政事业中,用青春之笔谱写着司法行政人的职责使命。

  在罗甸县司法局龙坪司法所工作期间,王金米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好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预防减少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等所务工作。

  2013年,王金米刚被分配到龙坪司法所任司法助理员时,恰逢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这对刚参加工作的她是一个挑战,但她不惧怕困难,积极加强学习,遇到不懂的就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最后圆满的完成了龙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于2013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019年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和黔南州“巾帼文明岗”称号,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罗甸县司法局党组的好评。

  2020年10月,罗甸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一线,该局面临着人少事多的情况,王金米凭着在基层司法所工作多年的经验,对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便积极主动担负起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业务工作,至此,她便一人担负起两个股室的业务工作。她克服困难,任劳任怨,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先进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努力做好两个股室的工作,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使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在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期间,王金米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各项便民措施;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日、帮扶走访、企业体检等方式开展法治服务和宣传,大幅度提高了群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知晓率。为让更多有法律需求的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及时得到法律帮助,王金米将全县低保户、五保户、农民工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畅通法律援助便民渠道,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实际工作中,王金米结合普法宣传、重要节假日等组织志愿者律师、公证员、司法干警等深入村(社区)、安置点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大力宣传“12348”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贵州法律服务网、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困难群众通过以上渠道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截至目前,全县通过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26件,逐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部,王金米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不断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服务效率、降低援助门槛,及时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来源:罗甸县司法局)


作者: 编辑:吴国彬 编审:田建红

本网各平台二维码,扫一扫新闻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