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需理智 触碰法律要买单
今年7月初,轿子山监狱二监区一分监区接收到封监以来的第二批罪犯,分监区民警在进行罪犯入监谈话教育时,其中一名罪犯引起民警们的注意。范某,曾经是一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从一名国家公务员沦为阶下囚。
服刑人员范某是家中的独生子,其父母有稳定工作,家庭条件较好,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毕业于国内某重点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在不懈的努力下范某迅速成长为优秀青年工程师,经六盘水市人才引进到某地,后调入某地政府办公室工作。正值人生事业的上升阶段,有着良好的前途,范某的人生可谓是一帆风顺,可正是这份顺利使得从没有吃过苦和受过挫折的范某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自负感和优越感,认为什么事都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处理好。2018年11月的一个周末,范某与几个朋友一同在外吃饭,饭后觉得还早又逢周末便又到酒吧放松一下,几杯酒后,范某与朋友的情绪便开始有些激动,因一点小事与邻桌的发生了争吵,在酒精的作用下双方的争执越发激烈最终演变成了互殴,导致两人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经法院审理认为范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范某自投送到我分监区服刑以后,分管民警发现他在改造中有一些消极、焦虑和郁郁的不健康心理状态,严重影响改造质量。民警在与他的谈话中了解到范某认为自己原本拥有的体面工作没有了,从一名国家公务员沦为阶下囚,让自己的父母在亲朋好友中丢尽了脸面,辜负了父母多年的教育和期望,同时也辜负了组织多年的培养,自己的人生跌到了谷底。
在了解到范某的情况后,监区领导及分监区民警本着“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从思想、生活上对该犯多一份关注和关心,及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健康心理干预和教育,一段时间后,该犯从巨大的社会落差感中走了出来,正视了自己的身份,逐步的消除了负面情绪,认罪悔罪并积极参加劳动改造。
民警提示:饮酒要适量,遇事要理智。时刻告诫自己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不要去触碰法律的红线,一言不合就动手,只能害人害己。(来源:轿子山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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