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司法局“三个三”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荔波县司法局立足县情实际,探索建立了用好三支队伍、建立三项机制、坚持三个结合的“三个三”工作模式,有力推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了荔波县社会和谐稳定。
用好三支队伍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
壮大人民调解队伍,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出台《荔波县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实施方案》,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县、乡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中全覆盖,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共有调委会11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715名,同时建立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微信工作群109个,运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覆盖;引入网格员助力人民调解工作。依托村(社区)网格工作,网格员最了解基层情况,便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尽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各行业各领域人才,汇集调解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人民调解队伍向各行业各领域延伸,全县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入库人员基本涵盖各行业、各领域,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更新,有效排查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建立三项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
建立分类分级调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责任,逐级移交。以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中心,多中心合署办公,有效整合了信访、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等工作力量,由以往部门分散接访转为集中受理,分类派案。如属于信访事项的,由信访局按规定交办督办;属于矛盾纠纷的,导入多元化调处中心直接受理调解或分流指派调解;对于不接受调解或调解不成协议的案件,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协助导入司法程序解决。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疑难案件等进行分析研判、集体会商、专项会诊,确保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小、在早、在基层一线,预防和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建立奖惩机制。出台《荔波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奖补考评办法》,实行“以案定补”,分为五类标准(100元、200元、600元、1000元、4000元),2019年共奖励13万元。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对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缓慢、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坚持三个结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
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结合调解案例,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把法律政策宣传和道德教育融入到调解纠纷的过程当中,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与道德习俗相结合。该县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县共有50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占到了总人口的92.8%,不同民族有不同习俗风俗,收集掌握各民族风俗习俗,遵照合法性的原则,结合当地习俗风俗进行调解。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对成功引导、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或公证的,每一件增加补贴30元。2019年司法确认案件补贴2400元。对于多次调解不成或不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充分利用律师、公证等资源,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渠道依法维权。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法律援助全覆盖,2019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9件。
2019年荔波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18件,调处成功1181件,调解成功率97%,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来源:荔波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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