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加速
“我们要把湄潭建设成为世界的茶园、中国的花园、贵州的庄园、遵义的庭园、人民的乐园。”这是遵义市湄潭县县长李勰带领广大领导干部追寻的目标。
实现梦想,靠实干开路,更要靠法治护航。湄潭县把社会治理现代化构筑在坚实的法治基础之上,着力构建以法治化为基础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近几年,湄潭县不断铸就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鲜明航标,筑牢了湄潭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坚实根基。
依法行政成为改革发展的“安全气囊”
2019年9月25日下午,湄潭县行政中心C区11号会议室内,该县第42次常务会暨第38次县长办公会正在召开。
当天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学习《土地管理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今后征收土地标准有所改变,要求更加规范。”
“审批权限已经变化,农村住宅建设由乡镇审批。”
“基本农田变为了永久基本农田。”
……
在湄潭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负责人领学后,李勰再次对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进行深入解读,并在会上当即安排相关部门“请专家来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解读到村支两委;并请自然资源局加强过渡期的监管。”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
依法行政,已成为湄潭县政府的必然遵循,也让湄潭在改革的道路上不断创造“湄潭经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四确五定+三变改革”模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五定五明+三定一议”模式、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五定一控+三权分置”模式以及“两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林权制度等9项国家级改革成果,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如今,湄潭县承担着14个改革项目。让改革惠及民生、让“湄潭经验”再放异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最基本也是最强有力的的保障。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湄潭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总体目标,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决策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审查、会议决定、公布结果”为主要内容的决策程序在该县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推行,使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得到充分保障。
据统计,2019年,湄潭县司法局为县政府提供法律意见513条、办理涉法事务182件,其中,审查合同协议92件(次),审查其他法律文书65件(次)。
“从2015年以来,县政府对决策程序就作出重大调整,凡是规范性文件和招商工作方案、重大决策须由原法制办做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后,才能提请县政府决议。”湄潭县司法局局长张仁忠说,几年前政府决策就已不再“任性而为”。而2019年,湄潭县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上更为严格,规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才能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依法而为”才是工作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路径。湄潭县工商局片区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涉及上万户,县政府充分考虑农民的最大利益,严格按照民主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程序,确保了征收工作如期完成。
有农民工讨要工资,县政府严格督促项目业主、分管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在处理医闹时,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分子,一方面与医院对接,要求依法处理好矛盾纠纷……在这些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的行为。
这背后,是湄潭县对“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坚定执行。
但是政府的权力边界在哪里?又如何厘清?
为此,2019年,湄潭县政府再次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明确,编制了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其中,湄潭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一表两单”涉及34家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3803项;各(乡)镇政府的“一表两单”涉及12个镇行政权力事项共1745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0项、修改权力依据27项,承接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0项,承接遵守市人民政府下放的其他类行政权力项目目录3项。
2019年6月,湄潭县司法局再次对34家县直部门(单位)行政机关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等进行法制审查,审查内容重点围绕部门的职权依据与追责依据是否全面、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追责情形与追责依据是否相符、条款引用是否恰当、格式是否规范等问题开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3803项权力,湄潭县司法局提出共性问题修改意见及建议45条。
“县政府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权力清单来行使职权,确保程序正当、实体准确,用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张仁忠认为,随着湄潭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推进,部门职能边界日益清晰、权力配置更趋合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这为湄潭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法治建设新红利不断释放。
法治政府引领群众尊法
张仁忠曾经在湄潭县法院担任法官十多年,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他逐渐发现一个鲜明的转变:在早年的人身损害案件中,打架斗殴的最多;而现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的案件最多。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群众不再暴力维权,而是选择了法治维权。几年前,就有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说明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倒逼我们要提高法律素养,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张仁忠分析道,要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政府部门理当一路领先。
官风影响政风、政风影响民风。张仁忠表示,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养成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投影。
“县域经济要和谐、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走法治的轨道,让干部和群众做到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让群众的生产生活走上法治轨道。为此,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尊重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真正做一个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榜样、示范者;带头学法,真正做一个懂得法律相关知识的示范;带头用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真正做一个用法的示范;带头依法办事、履行法治,真正做一个严格依法执法的示范。”李勰指出湄潭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
“告官不见官”曾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存在的难题。但是,湄潭县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次契机,针对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县政府都进行仔细研究、仔细琢磨,精心分析案件背后的法律支撑,充分准备每一次庭审。
如果遭遇败诉,怎么办?李勰答:“该是政府承担的法律责任就必须承担。”
据统计,2018年到2019年,凤冈法院共受理湄潭县行政诉讼案件94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撤销行政行为并重作17件,无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案件。开庭审理65件,湄潭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0件,出庭率为92.31%。另外,2019年湄潭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力度,探索建立行政应诉败诉分析通报和自查整改制度。
湄潭通过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缓解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促进了一些矛盾纠纷的化解。近年来,湄潭县信访案件逐年下降,2016年197件,2019年降至136件。
这,正是湄潭县政府带头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生动实践。
“关键少数”必须成为法治明白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是引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基础。
如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提高他们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湄潭县政府多年来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
该县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形式,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四大班子理论中心组坚持会前集中专题学法,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县政府通过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法律已经形成制度,各镇街、县直单位均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学习日程,强化法治理论的学习,使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掌握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宪法和法律的知识考查、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等。
“县政府要求领导干部要精通部门所涉法律法规,成为行业内专家。现在,领导干部如果不懂法,就无法进行行政管理,甚至可能会作出错误的行政决定。”张仁忠说。
作为全面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行政首脑,李勰带头在提升法律素养上一丝不苟,每年的学习笔记达18本。此外,每年他还会签名赠送1至2本法律书籍给全县领导干部,以此引导、督促全县“关键少数”主动学法、用法。
学什么?湄潭县政府要求领导干部首要学的是《宪法》。《宪法》的学习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树立国家思维,牢记自己为谁负责、为谁服务,牢记自己的使命。
据了解,2019年湄潭县政府常务会议除了宪法外,还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学法计划。
行百里者半九十。
纵观近年来的工作,湄潭县政府意识到部分领导干部在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上有差距,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上有差距——学法阵地不完备、有的村甚至还没有法治学习园地、法律服务队伍不强大、普法方式还不丰富等。
针对这些短板,湄潭县不遗余力、坚持不懈推动领导干部率先学法、尊法、用法、守法,在干部选派、任用上,将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依法守法、法律素养较高的干部优先考虑;拓展普法方式,将其与本地的传统文化、“群众会+”等深度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效率;继续聘请法律服务团队,让他们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把脉,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
“没有法治,就没有秩序。没有秩序,何谈和谐?我们要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来推动全社会做到尊、学、守、用,形成办事要用法、解决问题要依法的社会氛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湄潭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客观要求,也是湄潭的必然选择。”李勰的话掷地有声。(作者:龙立琼 来源:法制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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