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现一张1.8万年后的“驾驶证”?交警抓你没商量
众所周知开车上路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后经过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发放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近日在贵州省岑巩县发生一起“可笑”的假证驾车行为,该驾驶员领证日期居然是一万多年以后!!结果当然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12月13日岑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例行在辖区内进行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D02B16号小型普通客车向执勤民警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车辆停稳后执勤交警闻到一股“酒气”民警立即使用呼吸声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过民警检测后该驾驶员属于饮酒后驾驶。在民警要求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后,该男子支支吾吾,后经民警对其身份信息比对,这时交通民警得一惊,发现该男子使用的“驾驶证”领证日期居然是20014年,可现在还是2019年啊,距离现在还有1万多年。

于是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查,在对该男子进行身份核查时发现该男子并不姓高,民警立即通过人像比对及人口信息查询发现该“驾驶证”人口信息不存在,在证据面前该男子承认“驾驶证”系在河南省平顶山市花了3500元人民币购买的。他自己并不叫高振红,而是叫时京付。
目前时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处以罚款2500元,拘留十五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合并处罚35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
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作者:夏小亮 来源:岑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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