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老嫁接”促和谐 大方县柔性化解社会矛盾
为走出一条务实管用、长效化解突出社会矛盾的路子,毕节市大方县成立了“平安大方和谐促进会”,探索调动老干、老兵、老师、老乡、老板“五老”力量,开展多元协同、方式多样、针对性强的重大、复杂、群体性矛盾纠纷“柔性化解”……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高艺玮)大方县素有“奢香故里,古彝圣地”之称。全县辖区有28个乡(镇、街道)、287个村(居)委会,居住着汉、彝、苗、白等23个民族,总人口近100万。
为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治理集成创新模式,作为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尝试,大方县“平安大方和谐促进会”应运而生。
该社会组织会员主要由“五老”构成(老干、老师、老板、老兵、寨老),县级促进会现有退休老干部、教育界、宗教界、医药界会员200余人,村老、族老、寨老100余人,家居、建材、煤炭、食品加工、交通运输、医药、服务行业老板200余人,涵盖了县彝族学会、苗族学会、白族学会、基督教协会、建材家居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煤炭协会、见义勇为协会等10几家社团组织。积极开展社会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并在全县所有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居建立起了和谐促进会基层组织,成为集聚大方社会各界力量的最具广泛性、群众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的大社团组织。
至此,大方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网络基本成型。
“‘和谐促进会’是公益性社会组织,不是执法机关。我们站在中间立场,更容易获得群众的信任。我们更加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双方或多方的矛盾中找平衡,促成事情妥善解决。”该组织负责人介绍道。
据促进会成员回忆,在调处果瓦乡庆阳村村民与贵州安逸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炮损赔偿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正是由于调解员站在维护双方利益,确保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使当事人认为最终形成的是“双赢”的结果,最终矛盾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了发生大规模群访的潜在风险。
另一个让促进会成员印象深刻的事情是在处理黄泥塘刘某群信访案,时间跨度长达1年多,前后到刘某家中10余次。促进会成员不仅仅和当事人建立起了信任关系,也真真正正给其解决了很多急难事情,最终成功化解。
“和谐促进会”的优势不仅在于“接地气”,还在于能充分利用联系协调各方优势。
“在对纠纷化解工作中,我们的成员在开展工作中,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我们把‘和谐促进会’当作来访人员的缓冲区、歇气地、发泄所、谈心室、交友馆。”该组织负责人向记者回忆起六龙镇和平村王某务工受伤医疗费用赔偿纠纷案。
调处过程中,调解员通过换位思考,让当事人感到调解员考虑问题全面,处事公允,能维护当事人各方面合法权益,从而消除了当事人对调解员的抗拒心理。最终王某获得了本该得的赔偿,从而化解了矛盾。
“和谐促进会”的成员们始终用自己的温情软化矛盾、焐热人心,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如今,大方县“平安大方和谐促进会”成员从300多名发展到了8000余名。据统计,仅县级和谐促进会就参与接访268次、1237人次,直接调处重大急难矛盾纠纷343件,广受群众好评。
同时,根据大量来自实践一线的调解案例,大方县先后组织编撰了《大方县平安大方和谐促进会矛盾纠纷调处启示录》第一辑、第二辑,以一个个鲜活的柔性调解成功事例再现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显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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