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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出台“两个办法”推进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2019年05月09日 11:08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选优配强市县巡察工作队伍,全面准确评价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遵义市制定了《市委巡察人才库成员选派及管理办法(试行)》和《遵义市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市委巡察人才库成员选派及管理办法(试行)》就破解巡察队伍建设难题,切实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队伍提出了明确规定。巡察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出初步建议人员名单;巡察专员由各单位负责推荐,要注重把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推荐到巡察岗位参与锻炼;专业性巡察人员分别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应单位业务特点在全市范围内选派。

  《遵义市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试行)》就强化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进行了制度化的规范,评估包括“巡察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测评、加分项目、一票否决”等七项指标,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予以评价。

  “‘两个办法’的出台,对全面规范巡察队伍建设、巡察整改评估提供了工作依据,有效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全市政治巡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编辑:宁坤昊 责编: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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