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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督导进行时】大方县召开宣传文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

2019年04月15日 05:01 来源:大方县扫黑办

  4月15日,大方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章育组织召开大方县宣传文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县文联等单位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纪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违法违纪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和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调度会精神,听取了各相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宣传文化系统各级干部责无旁贷,应该携手全县人民共建美好社会环境。召开此次座谈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希望大家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出宣传文化系统的贡献。

  会议指出,根据省委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要以正面宣传为主,统筹好外宣内宣,网上网下,大力宣传县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积极举措和成果,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等;针对基层宣传发动不够的问题,要围绕六进六有三提升(“六进”:进村寨、进社区、进园区、进工地、进单位;“六有”: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刊有专栏、手机有短信、橱窗有专题、网络有信息;“三提升”: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提升群众的支持率、提升群众的参与率)开展宣传工作;中央督导组下沉市州督导期间,在征求中央督导组同意的情况下,融媒体中心要派记者随队进行采访报道,并做好视频和图片采集工作上报,督导组在当地督导期间有关督导组的报道,务必由扫黑办请示督导组后刊播;各单位要按照此前下发的《通知》和《补充通知》,配合政法委(扫黑办)做好宣传报道;在宣传报道工作中,要严格宣传纪律,尤其是对案件的报道,要报经县、市、省委政法委同意后才能报道;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处置,各单位务必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

  会议强调,根据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我们更应加倍付出,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人文环境。进一步深化系统、单位和主管行业线索摸排。让隐藏在阴暗处的“黑、恶、乱”势力无处遁形,让“保护伞”“代言人”见光亮丑;进一步加大治乱力度。这次开展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过去开展的“打黑”有所不同,“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和作用。各单位尤其是融媒体中心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形成“涉黑涉恶,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宣传文化系统务必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层层夯实责任,切实抓出实效;要强化督导问责。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要坚持标本兼治。要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既立足当前,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大方县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有关“打、防、管、控”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争取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来源:大方县扫黑办)


作者: 编辑:宁坤昊 责编: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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