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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年04月12日 12:39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铜仁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石阡县五德镇人民政府工作员应飞洋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18日,时任石阡县青阳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应飞洋,带队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对青阳乡拟应征入伍青年周某进行政治审核。政审工作结束后,经应飞洋提议,审查组一行四人驱车前往桂林游览漓江,公款支付游览费共计人民币900元。2019年1月3日,应飞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印江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路灯管理所所长张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前,印江县城区春节亮化工程结束后,张辉收受下属职工余某所送高档香烟2条(价值人民币2000元)。张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月27日,张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德江县桶井乡海事所所长黎波等人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3月8日、11日、12日和14日,黎波在未履行公车使用手续的情况下,与该所工作人员余斌前后4次违规驾驶公车回德江县城办理私事,共计耗油人民币200元。黎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25日,黎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涉资金200元;余斌被诫勉谈话,桶井乡分管副乡长刘标被提醒谈话,该县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张方被提醒谈话。

  4.沿河自治县思渠镇下庄村党支部书记冯义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9年2月7日至8日,冯义违规为其母亲操办生日酒席,收受礼金人民币19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15日,冯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编辑:宁坤昊 责编: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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