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者登记备案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
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从线索处置、启动初步核实到决定立案采取措施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审批权限规定,严格12项调查措施审批和使用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定《问题线索移交台账》等制度,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部门由不同副书记分管,强化相互监督。
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积极主动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监委组建以来工作情况,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针对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案件、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及时传递权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细化干部监督制度。制定《黔西南州纪委内部监督细则(试行)》,建立过问打听案情办案台账,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者登记备案。加强对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月计划、周例会等制度,强化对常委会议定事项、委机关每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建立派驻监督周报、两个责任备案制度,制定《黔西南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指南(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效能显著提升。2018年以来,全州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1件次(县处级干部23人次,乡科级干部37人次,其它1人次),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开展系统内部督查。组建5个内部督查组,对望谟、贞丰、普安县纪委监委和州直9个单位纪委开展内部督查,发现问题128个,通过单独反馈和集体反馈、内部督查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好效果。主动对接审计部门对委机关近三年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违纪资金管理程序,修订完善财务、采购等制度,防范内部风险。(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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