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法治贵州网 > 法治毕节 > 威宁

威宁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回访

2018年08月09日 07:04 来源:威宁检察院

  8月7日,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安聪、副检察长杨萍以及该院草海未检团队一行到乡镇对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王星(化名)进行回访。

  

  安聪一行步行半个多小时来到王星的家中。检察官们发现,王星比涉案时更加沉稳了许多。在王星家门口,安聪亲切地与王星和他的家人进行交谈,仔细地询问王星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安聪强调,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许多岔路,不要因为一时之错,走了弯路就自暴自弃,要对人生的未来充满信心,知耻而后勇,在逆境中奋勇拼搏,努力考上好的大学,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安聪表示,如果在学习上、生活上、思想上遇到不能解决的困难,王星可以随时与检察机关联系,草海未检会在职责范围内尽可能地帮助他。

  王星对安聪一行的到访表示感谢,并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加倍努力学习,

  据了解,王星于2017年因涉嫌抢劫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后认为,王星涉嫌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王星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是在校学生,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为六个月。(作者 王戡 来源:威宁检察院)


作者:王戡 编辑:高艺玮

本网各平台二维码,扫一扫新闻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