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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法制办:法治引领大调解 农村纠纷连续5年下降

2018年06月29日 11:13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罗近人 伍应兰 高艺玮)金沙县沙土镇心合村石古寨村民组的一户农家里,不算宽阔的庭院中摆了一桌酒席,席间有一对兄弟,勾肩搭背、畅快对饮,似乎感情特别要好。

  这本是农家宴客时常见的景象,但从庭院外路过的村人见了这一幕,却露出惊讶的表情,问道:“罗祖堂,你们兄弟俩不吵架啦?”

  被唤作罗祖堂的汉子大笑着回答:“早都不吵啦!一点小矛盾嘛,政府给我们调解好了,以后我们还是好兄弟!”

调解现场

  原来,罗祖堂和他的同胞兄弟罗祖林曾经分别在石古寨村民组承包了一块土地,后来罗祖林举家迁往息烽县永靖镇立碑组居住,罗祖堂便将其土地据为己有,强行耕种管理。

  2016年,国家相关政策完善了农村农民的土地、山林及房屋的确权工作后,罗祖林多次到沙土镇心合村,想要解决与罗祖堂的土地使用权属纠纷,但罗祖堂总是找借口不到场接受调解。

调解现场

  纠纷无法处理,原本亲密无间的两兄弟,后来竟一见面就大吵不止。

  无可奈何之下,罗祖林只有向政府申请对罗祖堂强行占用自己土地一事给予确权。

调解现场

  接到罗祖林的申请后,沙土镇政府第一时间派人做了具体调查,通过查看金沙县档案局《农户承包耕地、幼林地、荒山、水面登记表》(1988年)和相应的印证材料,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随即在沙土镇调解委办公室组织两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拉情谊,终于促成罗祖堂、罗祖林兄弟俩达成协议——今后罗祖林在石古寨村民组承包的土地全部让给罗祖堂进行耕管,作为补偿,罗祖堂支付给罗祖林现金5000元。

调解现场

  至此,罗祖堂与罗祖林这对兄弟终于放下了矛盾、化解了纠纷,两家人重归于好,逢年过节还互相拜访、问候。

  这件兄弟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一时在村里传为美谈。

  罗祖堂与罗祖林兄弟的矛盾纠纷调解,只是金沙县化解山林、土地等各类农村自然资源纠纷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金沙县政府法制办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目标,坚持法治导向,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自然资源行政裁决预防化解机制。

  针对山林、土地纠纷高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金沙县于2013年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调解作为处理农村山林、土地等自然资源纠纷的必经程序。为减少行政裁决中因程序不合法带来的争议风险,2015年,金沙县下发《金沙县土地森林荒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行政裁决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农村自然资源权属纠纷案件类行政裁决文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16年,为全面深入化解各类农村自然资源纠纷,进一步规范纠纷化解程序,金沙县下发了《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金沙县土地森林荒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推进各项矛盾纠纷体制机制建立健全。

  通过一系列文件的出台,金沙县围绕预防和化解两条主线,明确了和解、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多项长效机制,落实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

  有了明确的工作办法和程序,各级各部门有条不紊地对有关农村自然资源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贵必行”。为确保各项规定与工作办法切实执行,金沙县将规范农村自然资源行政裁决及化解争议的各项机制执行情况等纳入了法治政府建设工程考核。并强化问责机制,对预防化解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敷衍塞责、无故推诿和拖延而导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案件,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化解纠纷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2012年金沙县行政复议案件共91件,涉及自然资源类案件29件;到2017年,行政复议案件共23件,涉及自然资源类案件15件,矛盾纠纷逐年下降。

  如今的金沙县,群众有了纠纷,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政府调解,邻里关系愈发和睦,社会氛围愈发和谐。而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也规范了文书及程序,提升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了官本位思想,不仅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更充分树立了公仆形象,人民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


作者:罗近人 伍应兰 高艺玮 编辑:宁坤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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