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检察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部署会
2月2日上午,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职工大会。会议对2017年工作作了总结,对2018年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对2017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会上,各科室负责人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认真总结、分析了2017年度的业务工作、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经验与不足,并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各位副检察长分别总结2017年主要亮点、特色工作,分析工作得失,提出2018年工作打算。
随后,该院副检察长欧秀华总结了本院2017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和经验。
欧秀华说,2017年,在剑河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该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讲话精神,强化法律监督,全年共批准逮捕66人,提起公诉129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37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2万余元。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3人,纠正漏捕1件2人,追诉1人、2个单位。对123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6件次,均得到纠正。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0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挽回经济损失296万元。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7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参与接访17次。
2017年,人民群众对该院的满意率为99.62%,位列贵州省第6名,黔东南州第2名。剑河县检察院继续保持“全省文明单位”称号;2名干警获得贵州省检察院表彰。
最后,该院检察长潘竹屏从“7个要点”对2018年工作作部署。
一是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二是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三是积极配合监察改革试点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四是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维护国家法制权威;五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六是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七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会议结束后,该院工会还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迎春文体活动”。活动项目有十九大精神知识问答、成语接龙、运气球比赛,活动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氛围愉悦,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团队意识和队伍凝聚力,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作者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来源: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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