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排忧解难获好评
2018年01月26日 07:02
来源:榕江县司法局
1月25日下午,一位神情忧伤的当事人急匆匆地走进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大厅,说自己遇到了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工作人员。
据了解,当事人是榕江县仁里乡摆赖村的村民,农闲时驾驶自己的轻型自卸货车搞运输。2016年7月16日,当事人驾车 给他人拉运木材由仁里乡乔腮往党民方向行驶时,与无照驾驶摩托车的未成年人韦某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的乘车人何某浪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何某浪的家人将自己和摩托车车主告上法庭,榕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对方不服提起上诉,"现中院作出再审裁定,我文化水平不高,不知道接下来的诉讼程该怎么走。"当事人说。
听了当事人的陈述,值班人员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告知其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告知,如有需要,可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请求法律援助,并表示愿意给其代理案件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当事人听后顿时转悲为喜,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委托手续。
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2017年9月开办以来,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利民服务窗口作用,努力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站,反映社情民意的观察站、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站,促进安定团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站,获得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蒋达武 来源:榕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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