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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当事人庭审中突发疾病 荔波法院第一时间送医

2018年01月25日 03:05 来源:荔波县法院

  1月23日,荔波县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成功处置一起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将参加庭审活动时突发疾病的当事人送至荔波县人民医院抢救,挽救了当事人生命。

  当日上午11点,荔波县法院第一人民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玉某鸾诉被告覃某良离婚纠纷一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覃某良脸色铁青,全身不停抖动,肚子疼得厉害,不能继续参加庭审活动。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排法警将其送至茂兰镇卫生院治疗。经茂兰镇卫生院诊断,发现覃某良患有胃胀气,属于急性胃炎,需及时送到荔波县医院诊断治疗,否则病情恶化后会出现感染(中毒)性休克。由于该卫生院救护车辆已经外出,需要病人自己找车前往荔波县医院。荔波县法院第一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得知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这一突发情况。该院领导了解情况后,指示要以全力救治病人为重。为让当事人及时得到治疗,主审法官安排法庭警车将病人第一时间送至荔波县医院治疗。

  由于送医及时,经过治疗,病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法院职能在于审判、执行,但当群众需要救助时,法院也会积极给予帮助。荔波县法院主动救助突发疾病当事人并挽救了其生命,赋予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另一重含义,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同时,通过本次救助行动,也展示了该院较高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通讯员 郭明学 吴光雷 来源:荔波县法院)


作者:郭明学 吴光雷 编辑: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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