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法治贵州网 > 法治黔东南 > 检察

剑河县检察院2017年共批准逮捕66人 提起公诉129人

2018年01月22日 02:23 来源: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1月18日下午,剑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竹屏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从加强平安剑河建设、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司法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主动接受内外监督七个方面总结了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据悉,2017年,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全年共批准逮捕66人,提起公诉129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37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2万余元;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3人,纠正漏捕1件2人,追诉1人、2个单位;对123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6件次,均得到纠正;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0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挽回经济损失296万元;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7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参与接访17次。2017年,人民群众对剑河县检察院的满意率为99.62%,位列贵州省第6名,黔东南州第2名。剑河县检察院继续保持“全省文明单位”称号;2名干警获得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表彰。

  潘竹屏在报告中指出,新的一年,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围绕剑河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各项战略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法治剑河建设再创佳绩。精准发力,服务发展大局;敢于担当,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监督,促进公平正义;立足大局,稳步推进改革;固本强基,加强队伍建设。

  2018年,在剑河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剑河县检察院将适应新时代,落实新要求,感恩奋进,埋头苦干,为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剑河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通讯员 周乐灿 来源:剑河县人民检察)


作者:周乐灿 编辑:徐令

本网各平台二维码,扫一扫新闻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