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起争议亲人成仇 领导带案下访助力重拾亲情

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那么亲人加近邻应是亲上加亲。但黔东南州剑河县观么镇白胆村二组的4户人家,他们既是血亲,又是邻居,却因为不足100平方米的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导致亲人变成了“仇人”,幸得该镇党委、政府领导带案下访帮助化解,使得他们重拾亲情。
该纠纷要从2017年3月说起,当时白胆村二组的杨某某拆除自家1977年建的侧所后,就地建起了洗澡间,占地约5平方米,同组的谢某某却说杨某某建洗澡间的地是他家的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证。
纠纷发生后,村调解委多次帮助化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只得上报观么镇政府。镇政府于2017年9月5日派司法所、综治办、国土所组成调解小组,深入到白胆村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同组的张某和张某某两兄弟,他们以谢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的屋边(地名)的土地是两家的上一辈调换了的,而且张某在该土地上建猪牛圈已有40多年,张某某1997年也办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由,与谢某某也发生土地权属争议。一宗面积约90平方米的土地同时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又涉及4户村民的利益,为了矛盾不升级恶化,调解小组不得不暂时终止调解,并将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
观么镇党委政府在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经过分析研判后,决定让4个当事人冷静后再组织他们进行调解。
1月11日,在该镇党委副书记和镇政法委书记的带领下,由观么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调解小组,组织4个当事人在白胆村调解室再次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得知他们是血亲,但4个当事人在利益面前完全不顾亲情,争执不休,互不相让,纠纷即将升级恶化。调解小组立即调整调解方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将4个当事人分开,并分别向4个当事人讲解《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让他们了解与该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分别对4个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过5个多小时的调解,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如下和解协议:杨某某享有洗澡间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张某享有猪牛圈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某某《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管理;该宗土地除去杨某某的洗澡间和张某的猪牛圈所占的土地面积后,剩余的土地归谢某某所有。
一起错综复杂的纠纷在调解小组巧妙的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4个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案结事了,4个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了亲情。(作者 梁博城 来源:剑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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