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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股神” 她被骗百万元

2018年01月09日 04:23 来源:贵阳晚报

  股票分析师不仅能准确预测股票走势,还能帮忙申购到稳赚不赔的股票,这样的“好事”,被遵义一女子遇到了,发财心切的她被对方骗去百万元。日前,该诈骗团伙的3名成员均被红花岗区法院判刑。

  2015年3月,家住遵义的李女士接到一位自称是股票分析师的男子来电。对方称,他能帮李女士分析股票走势,还能帮她买到稳赚不赔的“原始股”。

  在来电男子的推荐下,李女士购买的股票一开始果然有所上涨。这让李女士相信,对方真的熟悉“内幕”。

  接着,对方向李女士推荐了所谓的“原始股”,要她缴纳26000元的服务费。之后,对方又向李女士传真了伪造的“资产管理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网下申购表”等,要求被害人交纳申购款等,共计从李女士手中骗走百余万元,对方称,这些原始股,会定期转入其股票账户。

  8月底,到了对方与李女士约定的时间,但李女士股票账户内并无丁点资产,对方电话已无法接通。意识到上当后,李女士报了警。

  2016年6月,警方在红花岗区将该案的嫌疑人何某海、敖某友、袁某福抓获。

  据红花岗区法院办案法官介绍,上述3名被告人还对另一名受害人沈某,以同样手法实施过诈骗。沈某曾是何某在某证券公司上班时的客户,被他们骗走50万余元。

  而受害人李女士,则是袁某福的朋友,其个人信息遭袁某福“出卖”,因此蒙受损失。

  去年12月底,红花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海伙同被告人敖某友、袁某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现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何某海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敖某友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袁某福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同时责令被告人何某海、敖某友共同退赔被害人沈某501000元;责令3名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李某1096875元。 (简露芸 记者 黄宝华 来源:贵阳晚报 )


作者:简露芸 黄宝华 编辑: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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