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四个一”推进“法治副校长制”落实
法治副校长制度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综合治理校园周边治安,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认真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文明校园的作用,助推全县的法治教育,荔波县47个中小学中心校法治副校长均配齐配强,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县司法局政治素质高,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干部担任。


一个机制规范制度落实到位。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荔波县明确青少年为普法重点对象,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完善青少年社会普法责任制为目标,制定印发了《荔波县关于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荔波县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套机制,确保法治副校长制度规范化、长效化落实。

一份聘书明确人员和职责。建立法治副校长推荐聘任制。选聘工作由县法宣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县司法局推荐合适人选,报县法宣办、县教育局进行初审,县法宣办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指派各学校“法治副校长”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各中小学校长颁发聘任证书,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确保法治副校长自觉履行职责,稳固、长效、高质量发挥义务普法作用。

一次培训强化队伍教学水平。为切实抓好全县的法治副校长工作,增强“七五”普法期间新聘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责任感,提升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水平,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和县法宣办于今年8月中旬联合组织开展全县法治副校长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培训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龙怀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黔南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白加龙应邀授课,县有关部门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全县各中小学名法治副校长及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一堂法治课发挥法治宣教作用。各法治副校长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精心准备每一堂法治教育课,深入各自聘任学校将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网络安全保护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形式多样地传授给青少年学生,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引导推动全县各中小学形成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截止11月,47名法治副校长已有36名到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预计12月中旬全部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来源:荔波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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