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
2017年11月16日 07:07
来源:黔南州检察院
11月9日,黔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涛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提纲》、《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修订的党章系统总结了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的指导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
会议要求:
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章(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是党章修改的突出亮点和历史贡献,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各县(市)检察院党组要带头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十九大的精神和实质,积极顺应时代新要求、新期许;
要发挥模范作用。全州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同志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严格遵守《党章》,自觉学习、坚决拥护、深入贯彻,学在前面、做出表率,争做学党章用党章的排头兵;
要严格贯彻落实。全州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将《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围绕年初目标任务,迅速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通讯员 张静 来源:黔南州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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