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法院第一件“普转简”刑事案件出炉
2017年11月14日 03:31
来源:六枝法院
11月7日,六枝法院就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等三人涉嫌盗窃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主审法官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将该案由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审理,这是六枝法院第一件“普转简”刑事案件。
六枝法院作为贵州省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试点法院之一,在确保案件质效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制定并试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已经立案为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不超过45天。
该案中,鉴于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对公诉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也表示同意,承办法官根据《办法》,当庭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当庭宣判后,公诉机关和三被告均表示无异议,并对法院适用“普转简”有效的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予以认同。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审理的试行,是六枝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既有利于案件繁简分流,也是对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尝试。(通讯员 王友萍 来源:六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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