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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称“没钱”拒付两年房租 房东无奈求助司法调解

2017年11月07日 11:48 来源:册亨县司法局

  近日,一位白发老人王某来到册亨县者楼司法所反映,自己2014年将门面租给刘某经营门窗装修,2015年冬月22日后再未收到一分房租,现合同马上到期,自己不愿意再将门面租给刘某,请求司法所帮其调解。

  据王某介绍,2014年,自己将自家在环城路边的门面租给刘某经营门窗装修,刘某支付了2014年至2015年冬月21日的房租,但此后却再未支付一分房租。“2015年冬月22日到现在的房租是贰万贰仟元整,刘某一分也没有支付。”王某说,她找刘某要过多次,刘某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门面比环城路低,不方便卸装货物,她把门面和环城路间地板打上混凝土,但没有做排水沟,导致今天路上的雨水进入门面,而他也不进行管理,任由雨水积在门面内。”王某说到这里,一脸心疼和后悔,“等把房租收回来,这房子我不租给他了!”

  接到申请后,者楼司法所工作员及时与刘某联系,刘某称自己人在双江镇,不能及时到司法所参加调解,并表示自己目前没有钱支付租金,等过两天老板发工钱后再支付。

  10月23日上午,司法所工作员再次与刘某联系,刘某仍表示没有要到工钱。针对此情况,司法所工作员要求刘某必须于10月24日下午到司法所参加调解,当面给老人王某一个交待。

  24日下午,司法所工作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通过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向刘某宣讲相关法律知识,不履行合同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最终,刘某当场支付了五千元,并承诺在2018年1月6日前,将剩下的壹万柒千元全部支付给王某,并保证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门面内的东西搬走,将卫生打扫干净。

  因该协议未全部履行,工作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到册亨县人民法院申请办理了司法确认,促使刘某如期履行协议。(通讯员 万世红 来源:册亨县司法局 编审 倪淑琴)


作者:万世红 编辑: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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