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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回访考察帮教活动

2017年11月01日 09:19 来源: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黔南州龙里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在检察长葛永昶的带领下,开展对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失足未成年人邹某某和相对不起诉的唐某甲和唐某乙回访考察帮教。

  来到邹某某家,该院干警与邹某某及其家长进行了面对面座谈,详细询问邹某某在不起诉考验期内的生活、工作、思想状况。该院干警耐心细致地与其谈心说理,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并将教育矫正及心理疏导融汇其中,鼓励他吸取经验教训,建立自信心,学习知识技能,做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邹某某表示,想去学习挖掘机技术,让自己有一技之长,养活自己,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其家长也表示今后将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加强管教,让他走好人生路上的每一步。

  告别邹某某一家,该院干警又来到贵定县沿山镇小学,对因涉嫌盗窃罪作相对不起诉的唐某甲和唐某乙开展了回访帮教。

  在交谈过程中,未检干警多激励少责备,以多开导少埋怨,多关心少冷落方式,帮助其认识过去的错误,树立面对未来的信心。

  通过交谈,了解到唐某甲和唐某乙现在贵定县四季花谷上班,兄弟俩工作认真,表现良好。

  葛永昶鼓励他们多读书多学习,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奋进,努力学习知识技能,不要再走上犯罪的道路,争取做有益于社会的人。

  唐某甲伯父意味深长地说:“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给两个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还时常来看望两个孩子,关心两个孩子的成长。”

  据了解,龙里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指派富有经验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对2017年以来的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全覆盖。加强与涉罪未成年人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在考察期内的现实表现,及时掌握其心理动向,并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开心结,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回正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者 舒娅 来源: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杨雨蕉 编审 倪淑琴)


作者:舒娅 编辑:杨雨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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