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采石打砂非法占用林地 盘州一企业法人获刑
2017年09月24日 10:09
来源:贵州都市报
9月20日上午,盘州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林地犯罪案件,盘州市森林公安局部分办案民警受邀旁听了案件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陆某某系盘县刘官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11月至2016年期间,该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盘州市刘官街道某村小山上采石打砂,非法占用林地。经盘州市林业局鉴定: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13.46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13.46亩用于采石打砂,造成林地大量损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林地罪。但考虑到被告人陆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且被告人陆某案发后对损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酌情依法给予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陆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情节,盘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对被告人陆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判决。(张红阳 邓亚萍 记者 邓倩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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