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有成效” 剑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获领导批示肯定
2017年09月21日 11:41
来源: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剑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通权在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呈报的《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有成效,更加彰显人民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望继续努力,不断总结经验,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为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剑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自试点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共发现案件线索116件,经认真筛选排查,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8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件,挽回经济损失173万元。(通讯员 邰再梅 来源: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编审 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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