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检察院获评“贵州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08月10日 03:05
来源:安龙县检察院
近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因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彭建忠被评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个人”。
自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龙县检察院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安龙模式”,成效初显。在上级院的指导支持下,提起黔西南州首例公益诉讼案件、首例垃圾无序堆放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两个首例”案件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改革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度的责任心和更强担当精神履行检察职能,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实现公益诉讼工作新突破。(通讯员 黄元凤 来源:安龙县检察院 编审 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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