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法院“五项措施”积极落实普法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台江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采取“五项”措施积极落实普法责任。
吃透精神,转变观念,树立执法普法人人有责的理念。为此,院党组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干警要转变普法观念将普法要求贯穿于执法办案各环节,坚持执法普法双促进双提升。
深入推进“以案普法”。推出诉讼流程普法机制,在立案、送达、调解、审判、执行各环节都要落实普法责任,要求承办法官整理收集个案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全面向当事人等进行释明宣传,以促进当事人对案件纠纷形成正确的法律评价认同基础。同时,发挥巡回法庭优势,选取台江当地多发易发的各类案件,有针对性地下乡进村到案发地开展审判工作,让群众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自觉接受普法,认知诉讼程序,提升维权能力。
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组建法制宣传队,根据台江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的需求情况,整理编制法律宣传资料,采取上法制课、街头宣传、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文艺下乡等方式定期深入学校、企业、村委(居)、社区等开展普法活动。
开展好“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庭审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阳光审判,选择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定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并与“公众开放日”活动结合起来,揭开司法神秘面纱,让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了解司法过程,实实在在的感知司法,学习法律。
运用好新媒体,扩大司法公开。利用法院“三公开平台”及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微博等平台和新媒体向当事人公开法院审判执行流程和社会推送经典案例、法律知识及维权方法等为群众提供学法用法参考。(通讯员 刘光根 来源:台江县人民法院 编审 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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