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法治贵州网 > 法治遵义 > 桐梓县

车停小区停车场被人为刮损 因处监控盲区物业公司败诉

2017年07月17日 10:29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通讯员 李文钤 本网记者 程曦) 近日,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李某诉其所居住小区物业公司财产损害纠纷的案件。

  据原告称,其所有的小型汽车在2016年8月18日下午17点左右于修车厂维修结束后径直返回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之后一直未再使用。直至2016年9月1日早上8点左右正常驶出,才发现车辆尾部被刮损严重。

  随后原告立即返回小区寻找该物业公司,希望能够调取监控,但发现监控根本无法看到该车位详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则双方构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当向原告提供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水平相符的物业服务和管理,其中就包括对小区停车秩序和通道进行管理,并对停车场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与此同时,原告的车辆停放在其有使用权的车位上受损,被告应当履行对停车场的管理责任,查明具体的侵权人。但被告对该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疏于管理,该号车位周边存在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且因场内视频监控存在死角,导致事发后不能查明具体侵权人,故被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元整。(通讯员 李文钤 本网记者 程曦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李文钤 程曦 编辑:徐令

本网各平台二维码,扫一扫新闻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