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债务纠纷6小时了却被告一桩夙愿
2017年06月30日 10:05
来源:台江县人民法院
“我欠亲人、朋友债务十几年了,这是一直压在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没想到法院几小时就解决了,感谢法院能在我生前了却我这一桩心事。”拿到调解书,现年76岁的被告欧某某激动不已。近日,台江县人民法院院长诉前亲情调解一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1997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欧某某因投资采石场需要,动员其亲人朋友共21人到原告王某处分别贷款给其使用。因采石场经营期间发生纠纷后无法维持,被告无力支付亲人朋友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原告依法向被告的亲人朋友进行催收,被告亲人朋友又向其催要,被告始终未能偿还。在2007年3月28日至31日期间,原告与被告及其亲人朋友分别签订《债务转让协议》,原告同意由被告偿还所欠原告的债务,但就债务承担履行时间、金额、方式,原被告始终达不成协议。6月22日,原告与被告双方到台江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法院对该案进行立案审理。
该院分管诉讼服务的院长了解到原、被告想法后,考虑到被告年纪大及身体状况原因,如果进行诉讼活动,会耽误很多时间,浪费诉讼双方的诉讼成本,且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当即引导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经过长达6小时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向双方说情讲理,释明法律对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原告当即表态放弃被告亲人朋友贷款回收权利,调解生效后由法院对被告采石场依法进行拍卖得款偿还被告承诺的归还债务,不足部分原告也放弃。被告当庭表示感谢,并承诺积极配合法院处理财产。(作者 汪勇 来源:台江县人民法院 编辑 张黎露 编审 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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