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法院积极跟踪案件流程 督促履行生效判决
2017年06月20日 08:44
来源:六枝法院
6月19日上午,六枝法院第四人民法庭通过紧跟案件流程,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判决,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张某一、张某二与被告陈某某、苏某、肖某某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于2016年8月4日诉至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苏某赔偿两原告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房屋重建费用及评估费用共计83324元,被告苏某表示不服并上诉。2017年4月26,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在收到市中院对该案维持原判的信息反馈后,为督促被告及时履行生效判决,及时有效维护两原告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于6月19日上午,组织原、被告双方到法庭就如何履行该生效判决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从法理的角度向被告释明市中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以及不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随后又从情理出发,让被告体谅原告因房屋被烧毁急需重建资金的难处,劝导被告应当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赔偿义务。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告答应先行支付两原告50000元,剩余款项于今年12月30日前付清,在征得两原告同意,被告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将50000元交给了两原告。至此,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王梅 来源:六枝法院 编审 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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