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法院兑付千万执行款

“非常感谢执行局的法官,这回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武器的威力和威信。”昨日上午,来自外地的建筑工人代表李某,从法官手中接过100多万元的执行款后,显得十分激动。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红花岗区人民法院首次举行兑现大会。当日,法院将1000万执行款发还给33起案件的胜诉当事人,其中最多的高达300万元。
家住中华路的杨先生是一个生意人,多年前,因生意伙伴资金短缺,他分多次借款215万元给生意伙伴周转。时隔几年,生意伙伴一直没还借款,每次催款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拖欠。去年秋天,杨先生一纸诉状将生意伙伴告到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然而,杨先生赢了官司却没拿到钱。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先生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调查执行,今年4月中旬,终于为胜诉当事人杨先生追回了100多万元。
杨先生告诉记者,当初借钱是为了贪图5分的高利息,岂料利息没有得到,还折了本金。“当时我真的绝望了,215万元巨款除了我自己的存款,还有我向亲友们借的钱,还好法官帮我追回了100多万,让我看到了希望。”杨先生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告诫广大市民,借款需谨慎,切勿贪图高利息。
在当天的兑现大会上,33起案件的胜诉当事人领到了执行款,总额高达1000万元。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遵义晚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集中兑现的执行款,主要涉及民生类案件,比如: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款,以及工程款、装修款等。
为打击“老赖”,法院再次通过遵义晚报重申,所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负有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严格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全部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必须自觉履行义务;对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进行高消费,还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讯员 陈志春 记者 段波 来源:遵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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