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成立反诈骗中心!通讯诈骗无所遁形

12月7日,黔西南州正式在兴义挂牌成立反诈骗中心,通过政府主导,公安牵头,公安机关、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三方联动构建出反诈骗体系,让通讯诈骗犯罪无处遁形。
近年来,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和移动通讯工具、智能终端的广泛普及,诈骗犯罪的犯罪手段已由直接接触被害人的传统方式向利用电信网络等远程、非接触方式转变。作案人员利用电话、短信、微信、微博、QQ等通讯工具,以发送虚假信息等方式实施的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急剧增加,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已成为社会经济秩序的一大公害。
为此,黔西南州公安局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建成了以政府主导,公安牵头,公安机关、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三方联动为支撑的反诈骗中心。中心通过“宣传、防范、打击”系列机制,探索构建了反诈骗工作“176”警务模式,实现了反诈骗工作“一体化、智能化、可视化、实战化”。
中心通过警信银合署办公,整体作战,简化流程,部门、警种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通讯诈骗案件同步上案;通过系统平台对诈骗电话进行自动分析、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自动拦截;同时应用平台功能模块、“天网”系统等实现对通讯诈骗案件接警、处置、研判进行可视化,实现了警信银等部门共同参与、集中研判、统一指挥,对通讯诈骗案件精准打击、联动打击、体系打击。

黔西南州反诈骗中心的成立,填补了黔西南州通讯诈骗案件劝阻、拦截的空白,迅速扭转了止付、挽损“零成功”的困局,开启了预防发案、有效打击“伪基站”的先河。从9月初试运行以来,中心已成功拦截疑似诈骗号码168个,阻止诈骗案件12起,快速处置涉案账户381个,止付、冻结涉案人民币49.7万余元;破获“伪基站”案件3起,查获“伪基站”设备3台,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中心具备的“七大功能”:
——源头防控通过运营商监控平台、GPS基站定位系统等系统实现对各类诈骗信息、虚假网站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预警、及时封堵、精确打击。
——宣传预警通过等新媒体,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实时发布高危通信网络诈骗手段、方式以及安全防范、法律法规等防诈、反诈信息。
——扁平指挥诈骗警情发生后,中心“点对点”对运营商、银行,辖区派出所直接发出处置指令。对正在发生的诈骗案件,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劝阻拦截对正在发生的通信诈骗案件,中心及辖区派出所同时查找受害人、关系人,即时开展劝阻工作,对已确定的诈骗号码,由中心直接进行拦截、停号。
——快速止付对已汇款、转账的通信诈骗案件,中心指令所涉银行对资金进行快速查询、快速止付、快速冻结。
——分析研判通过接警、劝阻拦截、涉案账户、运营商、受害群体等平台功能模块,准确刻画通讯诈骗案件的作案手段、规律特点,提出宣传防范、拦截封堵、侦察打击的指导意见。
——省域串并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以平台、天网系统、案事件系统等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关联碰撞,对州内跨县、省内州外的通讯诈骗案件进行串并。
为保障中心高效、有序运转,中心健全的“六大机制”:
——预防协作机制实行多部门全天候对全州范围内的“伪基站”、“黑广播”进行联动监测,信息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统一接警机制通过对“110”接警平台三方通话功能和反诈骗专线电话(0859-5596110)实现全州通讯诈骗警情统一接警、统一录入、统一处置。
——应急响应机制中心组建以刑侦为主的7x24小时值班制,运营商、金融机构实行AB岗工作制的联勤队伍,开展应急值守,对警情进行快速甄别、协作、处置。
——三级联动机制警情发生后,迅速启动中心、县(市)公安局、派出所三级联动。对疑似被诈骗受害人落地查找和及时劝阻;既遂案件及时开展受理、立案等相关工作,精准打击。
——案件管理机制通讯诈骗案件发生后,中心负责将案件及时、规范、准确录入反诈平台,根据案件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中心对案件类别、特点、手段等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每周和适时研判制度。
——勤务管理机制对入驻部门、人员定岗定责,制作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勤管理,严格流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严格实时监测。
中心查处的相关案例:
2016年11月11日下午17时15分,黔西南州反电信诈骗中心接到信息,韦某某正在遭受电信诈骗。中心民警立即协调韦某某所在的兴仁县公安局屯脚派出所,成功将正在准备把6万余元现金存入嫌疑人账户的韦某某拦截,及时阻止了韦某某受骗。

原来,嫌疑人冒充兴义市公安局及上海市公安局民警设下骗局,以让韦某某将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内的方式实施诈骗。
2016年11月12日13时34分,黔西南州反电信诈骗中心接到信息,任某某正在遭受电信诈骗。接警后,中心民警立即联系任某某,但因其一直在和嫌疑人通话,电话占线。于是,中心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截断两人通话,并联系任某某家属一起寻找任某某。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在一快捷酒店内将任某某找到,避免了其上当受骗。
原来,嫌疑人以假冒兴义市公安局民警及上海市公安局的民警,称任某某涉嫌拐卖儿童犯罪,并通过微信向任某某发送了伪造的受害人“刑事拘留令”,实施恐吓,企图让任某某将1万2千余元保证金转入嫌疑人账户。(作者 王小勇 来源:法治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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