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法治贵州网 > 法院

男子跨国贩卖运输毒品被执行死刑

2016年12月07日 11:05 来源:贵州都市报

  12月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的罪犯罗兴全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据了解,2014年4月,被告人罗兴全与同案被告人陈明海、曾友文、陈金方(均已判刑)等人预谋,共同出资到缅甸购买毒品后运回贵阳贩卖。同年4月19日,罗兴全、陈明海、曾友文等人从云南偷越边境进入缅甸。罗兴全与毒品上线联系交易,以每克80元或83元的价格购买毒品,罗兴全及其他同案被告人通过银行卡转账或刷卡消费方式支付毒资,其中,陈明海出资约6万元,购得海洛因约700克;陈金方出资约8.7万元,购得海洛因约1050克;曾友文出资约12万元,购得海洛因1400克;罗兴全购得海洛因约3500克及甲基苯丙胺102克。

  随后,罗兴全等人又入境购买一辆吉普车用于运输毒品,准备返回贵阳;同年5月9日晚22时,在云南省祥云县云南驿服务区加油站加油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从三人驾乘的吉普车后备箱的背包中搜出海洛因疑似物19块、冰毒疑似物1包,在陈明海与曾友文共用的背包中搜出海洛因疑似物1包、从罗兴全的上衣中搜出海洛因疑似物1包。经称量和鉴定,以上海洛因净重6683克,甲基苯丙胺净重102克。(作者 李昊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李昊 编辑:宁坤昊

本网各平台二维码,扫一扫新闻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