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小海司法所 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来源:乌蒙新报
作者:张树华 刘婕
2016/07/29

  近日,威宁自治县小海镇小海村小海组的冷某向小海镇人民调解委员申请调解与刘某的土地纠纷一案,调委会组织矛盾纠纷双方到小海司法所进行调解。

  经了解,冷某与刘某家的土地相邻,因双方所持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上的界限划分不明确,边界交叉重合,重合的土地权属不清,两家因此发生纠纷。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土地价值也相应上升,双方对于调解之路都不愿去走,并互相聘请了律师......耗时一年多最终还是没有解决。

  农村村民关系相互交织,处理时若稍有不慎,就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小海司法所调解员及时主动多次走访调查与调解,在双方各执一词,“公婆各说有理”互不相让情况下,调解员大胆果断,随机应变,巧妙地稳定了局面,结合二者矛盾的焦点找到调解的结合点,即当事人双方都不愿走向法庭,争执中显露出彼此底气不足,经过几番耐心说理教育,双方当事人最终于2016年7月22日在小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下了调解协议书。至此,一场纠纷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在本案的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优势,根据“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化解了村民之间的纷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