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瓮安县司法局被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表彰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先进单位”,这也是继2014年后第二次荣获此项殊荣,在瓮安县开展志愿者服务的广西律师卢健辉获得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誉称号。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瓮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抓住这一助推全县法律援助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通过积极争取,截止目前,已获得4名援助志愿者律师来到瓮安从事法律援助服务,为推动全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争取到优质的资源,提供了坚强的动力。在办公用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瓮安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仍然挤出一间办公室给志愿者律师日常办公,并配齐了办公设施。在志愿者律师办案过程中,安排车辆接送,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生活上,在县城中心地段为志愿者律师租了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的住房一套,并购置了日常家居生活用具,安排了志愿者律师在司法局食堂免费就餐,解决了志愿者律师的后顾之忧。思想上,局领导经常与志愿者律师进行交谈,询问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了解并解决志愿者律师心理上的困扰。2015年,来自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的卢健辉律师是瓮安县司法局争取到的第三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服务期间,卢健辉律师在瓮安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帮助下,克服了语言上不通、生活上不便、民俗上不了解等困难,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瓮安的法律援助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瓮安县党政领导、同事、群众的高度赞誉。
近三年来,三位志愿者律师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81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7件(其中:刑事指定辩护18件,民事诉讼111件,劳动争议仲裁案78件),为受援人节省诉讼费62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460万余元,收到受援人锦旗6面,受援群众对三位律师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