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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收案149件

2016年07月22日 09:01 来源:贵州司法行政网

  近日,三穗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七旬老人彭某争取到交通事故赔偿金,深受群众的好评。

  5月14日,七旬老人彭某行走在三穗县八弓镇新穗街,被杨某驾驶的轿车刮擦受伤。彭某受伤后入住三穗县人民医院,根据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彭某承担次要责任。彭某出院后,经交警大队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杨某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为由,便向彭某出具一张欠条,约定5天时间付清彭某剩余的赔偿金。期限届满后,彭某多次打电话给杨某,杨某均未予以理会。

  彭某无奈之下来到法律援助窗口,该窗口工作人员向彭某了解其情况后,拨通了杨某的电话,向其阐明相关的法律知识,为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累,劝其依法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在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杨某将赔偿金交至司法窗口。彭某收到司法窗口人员转交杨某的赔偿金后,连声道谢。

  三穗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年截至目前,共收案149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3万余元。


作者:胡宗荣 欧永淳 编辑:简薏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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