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贯洞司法所帮教刑释人员住新居
2016年07月20日 03:22
来源:贵州司法行政网

7月19日,从江县司法局贯洞司法所所长与驻村干部一起,到刑释解教人员吴某某的新家进行走访,并为其购置日常生活用品,嘱咐其安心生活。
吴某某因违法犯罪,于2009年被从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4年3月刑满释放。由于其精神失常,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也没有房屋居住,生活无着落,至今单身一人。为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尽快使其融入社会,贯洞司法所所长与该村驻村干部一起多次与当地政府、社会事务办以及所在村民委反映、进行协调。通过多次努力,吴某某获得了15000元危房改造资金,在村干部的帮助下,村民们为其新建了一间住房,7月15日吴某某正式搬入新房入住,从此让他的吃住有了着落。
此外,贯洞司法所、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将对他开展跟踪帮教,及时了解他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帮助他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让他有房可住、有难可解,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预防再次发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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