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出新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

来源:镇远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2016/06/17

  从全县规范城乡操办酒席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获悉,镇远县从4月1日起,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镇远县范围内的外县籍人员),除结婚酒和丧事酒以外的酒席一律不许操办。并出台了《镇远县关于规范城乡操办酒席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等以办酒席为名的借机敛财行为,倡导清廉、文明、简朴的社会风尚。

  需办理的结婚酒要事前申报,丧事酒先口头申报、事后15天内报告,并填写《申报备案表》及提供相应的材料。结婚酒限本人及子女初婚,单方办理一律不得超过20桌(10人为一桌),双方同城合办一律不得超过30桌;丧事酒限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事。

  违规操办酒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所收礼金全部予以收缴,取消其当年绩效(目标)考核奖金,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追究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违规操办酒席作了具体要求,本人应及时制止,未制止、制止不力或者以不知晓为由搪塞造成违规酒席事实的,一律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家人操办违规酒席,本人同事、朋友及管理服务对象参与送礼、帮忙、赴宴的,无论以谁的名义、规模大小、自身是否在场,均视为本人违规操办酒席,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乡镇、村(居、社区)年度内发现并核实管理辖区内城乡居民违规操办酒席的,将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分管责任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同时纳入乡镇、村(居、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将其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也作为村级换届人选考核的重要依据。

  实行举报奖励,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奖励举报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