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法律宣教专员进基层普法工作全覆盖

来源:贵定县司法局
作者:
2016/06/17

  5月12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普法依法治县办联合下文,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抽调114名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分别兼任全县95个行政村、19个社区“法律宣教专员”。法律宣传专员的主要职责是为所服务的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教、人民调解等工作,促进村民(居民)遵法、守法、信法、用法。同时,对法律专员开展工作作出要求:一是法律宣教专员把自己姓名、照片、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制作成工作牌,在村(社区)醒目位置公开,方便群众联系;二是法律宣教专员每月入村(社区)开展工作不少于2天,派出单位要监督和指导好本单位人员开展工作;三是要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如因工作需要替换人员,由派出单位书面申报县委组织部。四是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督查督办考评局不定期对法律宣教专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目前,114名法律宣教专员已到岗开展工作。

  贵定县从政法部门抽派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兼任农村(社区)“法律宣教专员”,是根据县委十二届﹝2016﹞第126次常委会暨县委改革工作小组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的精神,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共同研究决定的,其目的旨在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基层普法工作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有力维护农村(社区)社会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