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法院送法进校园再度“升温”

来源:中国网-中国视窗
作者:王俊杰 邓丽娟
2016/06/17

  为进一步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切实落实法官普法主体责任制,思南县人民法院在“6·26”禁毒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于6月13日下午到县民族中学阶梯教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跨省贩毒案件,用鲜活的实际案例面对面地对广大学生上了一场禁毒教育课。该校3000余名师生分别在现场或通过教室视频直播方式观摩旁听了案件审理,县电视台派出工作组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将制作专题节目于日后在思南县电视台播出。

  当日下午三点,县民中阶梯教室座无虚席,秩序井然。开庭前,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县民族中学法制副校长(兼)丁道源为到场师生首先进行了一场法制讲座,对未成年人不能准确驾驭自己的思维、不能清楚辨别自己的行为、不能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独立应对复杂的社会环境等生理特点进行了认真分析,同时结合法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如何做一名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学生进行了深入讲解。

  随后,被告人王洲和安绍勇贩毒一案的庭审正式开始。王洲现年42岁,辽宁省铁岭市人;安绍勇现年31岁,思南县兴隆乡人。经审理查明:王洲与安绍勇在广州打工相识,2015年9月底,二人经电话联系商定,王洲携带毒品与安绍勇一起从广州到达思南县城,接下来的十来天里,安绍勇从王洲处拿出毒品,先后在思南县大坝场镇、思南县城等地贩卖,所得毒资由王洲保管,供二人共同花销。

  2015年10月8日,安绍勇在思南县思唐街道城北菜市场门口被思南县公安局民警盘查,并从其身上查获疑似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零包一个。公安民警遂根据安绍勇供述的线索,立即赶到王洲在思南县城住的某旅社,从其房间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可疑物两包、大麻可疑物一包,经现场称量,甲基苯丙胺可疑物净重63.84克,大麻可疑物净重43.75克。经铜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王洲处缴获的甲基苯丙胺可疑物和大麻可疑物中分别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洲、安绍勇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犯罪过程中,王洲提供毒品并对贩卖毒品的毒资进行保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安绍勇为王洲联系买家,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行为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合议庭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洲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判处安绍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王洲表示将上诉,安绍勇则表示服从判决。